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《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》。9月,贵州启动建设首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试点。次年,国家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名单,包括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内蒙古、辽宁、河南、上海、重庆、广东
团队参照邱子迅(2021)一文中的做法,如果地级市的所在省份为国家级大数据试验区,则当年及以后的DID变量取值为1,否则为0
数据名称:“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”试点城市DID
数据范围:298个地级以上城市
时间范围:2000-2024年
样本数量:7451条
数据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央网信办发函批复的试验区
数据整理:马克数据网
更新时间:2025年8月
更多说明:包含原始名单、试点城市DID
二、数据指标行政区划代码 | 年份 | 城市 |
所属省份 | 所属地域 | 长江经济带 |
试点城市 | 最早试点年份 | DID |
邱子迅,周亚虹.数字经济发展与地区全要素生产率—基于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分析[J].财经研究,2021,47(07):4-17.
四、数据概览“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”试点城市DID-Excel格式
“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”试点城市DID-Stata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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