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《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》。9月,贵州启动建设首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试点。次年,国家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名单,包括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内蒙古、辽宁(沈阳)、河南、上海、重庆、广东
团队参照邱子迅(2021)一文中的做法,如果地级市的所在省份为国家级大数据试验区,则当年及以后的DID变量取值为1,否则为0
一、数据介绍数据名称:“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”试点城市DID
数据范围:300个地级市(包括直辖市)
数据年份:2000-2022年
数据样本:300个城市*23年=6900条
数据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央网信办发函批复的试验区
数据整理:马克数据网,包含原始名单、城市DID
二、参考文献邱子迅,周亚虹.数字经济发展与地区全要素生产率—基于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分析[J].财经研究,2021,47(07):4-17.
三、数据概览1、试点说明
2、城市DID